根据卢江良小说改编,李耀东执导的电影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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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钱科峰

由李耀东导演根据著名作家卢江良小说改编的电影《斗犬》,原著标题为《谁打瘸了村支书家的狗》,是卢江良先生多年前的一个短篇小说,记得当初读后我颇有感慨:这么好的小说不拍成电影可惜了。江良也打趣说,这主角是狗,谁来演啊。没想到事隔经年,玩笑变成了现实,《斗犬》已水到渠成。

大黑是一条用于赌博的斗犬,不仅好斗,还咬鸡逐人劣迹斑斑,颇令村民憎恨。豢养大黑的是在村里一手遮天二十年的村长,以物拟人,以狗衬人,从狗的身上可以看到人的影子。这狗于某一日被人打瘸了腿,村长就怀疑是乐天下手的,乐天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走上了寻找证人的坎坷之路,这其中经历了连累好友、产业被封、亲友埋怨、证人退缩、沉冤难雪等遭遇,最后在证人麦子坚持正义道出真相的情况下才洗清冤屈。

这故事的梗概,与《我不是潘金莲》颇多相似之处,一个是为了一句话执著上访的村妇,一个是为了一次冤枉而不停奔波的村民,乐天之所以不惜代价地证明自己不是打瘸大黑的“凶手”,或者说村民眼里的打恶犬的“英雄”,不仅仅是因为性格的耿直,更有着父辈坐了五年冤狱的阴影,在乐天的人生中,天大的事情就是申冤,从一开始的为父申冤,到后来的为己申冤,即便看上去有些徒劳而没有多大意义,即便让人觉得有些神经质的诉求,乐天最终以固执坚持到胜利的结局告诉我们,权力并非不可抗争,小人物的操守也值得坚持,不妥协,不屈从,相信正义与公道的存在,这或许就是乐天憨而不愚的真实一面。

在农村,扰民的恶狗被人敲断狗腿教训一下,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打狗也得看主人,这狗如果是村长家的狗,那后果就很严重。打了狗的腿,好比打了村长的脸,这意味着有人向村长权威发起挑衅,村长自然很在意,这面子要是不找回来,权威何在?在治保主任土根的栽桩下,乐天成了替死鬼。为什么是乐天而不是别人?因为在村长的威慑之下,其他村民都有做顺民的潜质,只有乐天不畏权势敢掳虎须,只有乐天在教村里的小孩看到大黑不要怕拿砖吓它,种种迹象表明乐天是个天生的反抗派,在村长的权力面前,只有乐天缺少必要的敬畏,具有不妥协的精神。

斗犬,不仅仅是表达大黑的斗犬身份,更传递出一种与犬斗与人斗的执拗与勇气,斗犬,其实是斗那个犬背后的人,斗那个人背后的权。权力让人屈打成招,权力让人喘不过气,权力让事实黑白颠倒,权力让人的精神无奈下跪。在影片里,村长的恶始终有一股强大的气场,这种气场是通过广大村民的屈服来衬托的,当乐天孤军作战式地陷入绝境,当乐天不得不放弃自辩向村长屈服时,村级政治生态“一人天下”的景象也就浮现了,多年以来人们对村官成村霸的诟病在这里以一个“狗事件”的形式纤毫毕现。

在影片里,大黑是一个重要的触点,麦子也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剧情反转与乐天胜出,最终以麦子这个证人的良心觉醒得以实现,尽管他的戏份不多,却像“皇帝的新装”里的那个敢于直言皇帝没穿衣服的孩子,在“顺民”遍地村子里,质朴率真得像一股清流。

卢江良的小说一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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