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这个缩写很多人都知道它是网络术语,即网络之间互连的协议,也就是英语中InternetProtocol的缩写。但是,现在多数情况下大家都会理解为另外一种意思“知识产权”,这个词英语翻译为“intellectualproperty”。近年来“IP”这个词可以说是非常热,因为我们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宣传越来越重视。在现如今的“IP”定义里主要指的是版权或作权,指一部网络小说、一个经典形象、一首歌,甚至是一句话或一个名字,当它们广为人们所熟知火了以后,就会有人或者公司围绕这个“IP”进行影视剧或是游戏、周边商品等等的开发。花千骨目前来说对网络小说这个“IP”开发是最多的,这几年通过网络小说改编的电影、电视剧甚至游戏不知凡几。如:盗墓笔记、鬼吹灯、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微微一笑很倾城、武动乾坤、斗破苍穹等等,这些熟知的网络小说都是积攒了非常高的人气之后拍出的电视剧,但是也有因为影视剧把小说带火的例子。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但是,在众多的经典“IP”改编成影视剧之后,又有多少得到了观众或书迷的认可呢?这就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在我看来很多改编之后拍出的影视剧都与小说原著出现了很大的偏差,可能是现实条件不允许拍出小说描写的情景,或者说有些剧情不能照搬会被“和谐”不能过审,但是很多时候完全就是“挂羊头,卖狗肉”。一部经典小说的“精气神”完全没有了,感觉就是完全陌生的另一个故事。要么就是为了现实考虑把原著改的似是而非,要么就是为了还原原著的经典剧情进行硬植入,导致整部剧逻辑不清。盗墓笔记当投资方只顾利益之后,对剧本的要求简直没有下线剧情烂到爆,整部剧就是靠大牌明星、小鲜肉的粉丝效应硬撑着,这样的影视剧效果可想而知。影视剧播出后有人不仅对演员的选角水平提出质疑,同时也伤害了粉丝的热情,更是对经典“IP”的极大打击。相对于影视剧来说,改编成的游戏就更像是“骗钱工具”,没有任何可玩性千篇一律的游戏模式,没完没了的氪金,就是一个无底洞。商人逐利无可厚非,但是吃相能不能不要太难看?就算要改编也要把“IP”的精华保留住,如果一点味道都没有了那还要这个“IP”有什么用?多在剧情和场景方面投放精力,把整部剧都立起来,不要把所有的精力和投资都放在追求大牌明星的身上。国产影视剧之所以被国人所诟病就是因为本末倒置,把钱都放在了“影”上面,一味地追求明星效应,对“剧”粗制滥造,完全没有下线。这样的影视剧连一个故事都讲不明白,完全就是来看明星的,如果是这样我们去看综艺节目好不好?中国电影制作太“浮躁”,再这样下去毁掉的不只是“IP”,更有可能是这门艺术,如果艺术服务于资本的话那艺术还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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