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语电影」这个名词早已融入到我们的日常使用中,不管是媒体上、网络上,还是业界人士的口中,大家都在这么说。这个词很方便,它可以笼统地用来指代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澳门以及海外华人拍摄的讲中国话的电影,在很多时候,它明显比「中国电影」用起来要更舒服。
最近在一本学术期刊上读到几位著名学者对「华语电影」这个术语的争鸣,让人收获匪浅。有学者提出,这个概念不该滥用,它包含了一些西方中心主义的意识,削弱了中国的主体性,并且它缺乏历史维度的固定,因此它的适用范围是很有限的。举个例子,上世纪六十年代谢晋拍摄的电影,该不该算华语电影?有人认为可以算,有人则认为不应该。因为「华语电影」是一个后来出现的名词,在它诞生之前,人们清清楚楚地用中国电影、香港电影、台湾电影这些地域概念来指代两岸三地出品的电影,当时合拍片现象也不发达,并不会产生任何混淆,何必使用「华语电影」?
我在维基百科上查询「华语电影」的条目,发现网络编写者很自然地将这个词的上限推演到中国电影的起源《定军山》,彼时整个中国的地缘政治格局和今天完全不同,和五、六十年代也不同。假设这样一种情况:当时日本占领下的台湾如果由本土工作人员拍出了一部说日语的电影,它应该属于台湾电影的历史吗?以及是否可以纳入华语电影的范畴?
华语电影的确是一个有缺陷的概念,它没办法完美地处理中国百年历史带来的复杂的政治分合与民族认同变化,但它是最能求同存异的一种说法。现在不仅有华语电影,还有华语音乐、华语文学的说法。它们被运用的初衷和场景应该是大同小异的,但华语电影比起音乐和文学来仍有不同之处。比方说我们谈到华语音乐,这里应该指有歌词的流行音乐,那么歌词语言的认定是非常清楚的一件事,换成华语文学也是一样,作家用来写小说、诗歌的语言文字,非此即彼,不会混淆,但电影的复杂性体现在,语言(对白、字幕)仅仅是电影的主体因素之一,而且不是最重要的因素。
我曾经参与过《南方都市报》主办的「华语电影传媒大奖」的评审工作多次,在界定何为「华语电影」时,该奖项的判定标准便是影片所使用的对白语言,我认为这是不够的。
这种判定方法,过于抬高了对白在构成电影的本质中的重要性。这个标准在判别棒球电影《Kano》时就遇到了尴尬。这是一部标准的台湾电影,投资和主创都来自台湾,但因为反映的是日据时代的故事,所以片中人物主要说日语,如果以台词语言而论,它就不是华语电影,但这种排除非常没有意义。类似的尴尬在奥斯卡外语片确定资格时也常常遇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华语电影」的概念确实是不够用的,或许我们更需要的是一个能从历史、文化和产业上宏观涵盖所有大中华地区电影的术语。
关于作者
magasa,影评人,电影史研究者,《虹膜》电影杂志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