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看了电影,所以找来了原作小说,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书店》。
电影中英伦小镇的复古色调,女主弗萝伦丝·格林安静中带着点儿倔强和轻微的神经质很对我的心思。但,读完小说我才发现,自己被电影骗了!与原作相比,电影显然加了一层文艺滤镜。电影中通过阅读寻得抚慰与力量的弗萝伦丝让我觉得她就是生活在封闭小镇的西尔维亚·比奇(SylviaBeach)——那个在巴黎的莎士比亚书店与海明威、格特鲁德·斯泰因们一起享受“迷惘一代”荣耀的书店女主人。而小说里的弗萝伦丝读到弥尔顿《论言论出版自由》扉页上的话,“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稍微犹豫了一下,把它放在了宗教与家庭医药图书之间。”她并不懂书,甚至都没有想要去懂。她开书店只是因为她“开始考虑她是不是有义务让自己,或许也是让别人清楚,她是凭自己的本事吃饭的”,而不是只能依靠丈夫遗留给她的那点遗产过活。她只是想以自己的方式在这个名为哈堡的小镇生活。她曾经做过书店店员,她觉得小镇需要一个书店。仅此而已。小说中,她对书店的坚持并没有电影中对书籍本身的柔情与依恋。电影中的文艺女主在小说里实际是个不算太有情调的小商人。由此,书籍与弗萝伦丝的联系在小说中被淡化,弗萝伦丝对自身生命价值的寻求与失败才是小说的核心。当然,这样的女主显然缺少了电影中的亲切感与光环。毕竟一个不太丑又热爱阅读的独立女性总是容易唤起观众的情感偏移;而一个不太丑却每天算账的独立女性很容易让观众觉得乏味。所以,从感官体验上看,电影编导非常懂得如何拨弄观众的情感心弦。女主美一些,文艺一些总是更容易让人接受,但那不是小说中的弗萝伦丝。
如果说电影对女主的文艺设定还可以接受的话,电影对小说结尾的改动则完全破坏了原作犀利无情的讽刺,弱化了小说的悲剧性。
小说中文版的封面印着:
“我就是想开一家书店”
简单的愿望。
小说中文版的封底印着:
“可是,那个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
干脆的回应。无情到不留一点希望。
将书店与弗萝伦丝一起驱逐出小镇的不仅仅是傲慢自大的维奥莱特·加玛特夫人,麻木、自私、庸碌而又保守的小镇居民是比加玛特夫人更可怕的力量。因为你可以抗衡一个人,却难以抗衡一种环境。中国现代小说史上曾有过一部名为《死水微澜》的小说,对中国历史上一段黑暗的日子加以隐喻。其实哪里都有死水,微澜常常连痕迹都不会留下。所以罗曼·罗兰的那句名言——“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让人心生激动。因为现实中绝大多数人都沉于“死水”,能成为“微澜”者都可称为英雄。弗萝伦丝就是哈堡小镇的“微澜”。但佩内洛普·菲兹杰拉德显然没有罗曼·罗兰那样乐观——她让弗萝伦丝离开时,“羞愧地低下头”。小说中,弗萝伦丝坚持的结果是,一败涂地,黯然离开,不知所终。她认识到了哈堡的真相,但她不会再热爱。小说没有电影中小女孩克里斯汀的送行,没有克里斯汀点燃老屋的愤怒,更没有多年后克里斯汀离开小镇开了一家书店的“胜利”。小说留下的是弗萝伦丝一张筋疲力尽的落寞面容,为自己的天真而羞愧低头;电影却给了观众一个虽败犹荣的“英雄”,让勇气成为冲破“死水”的希望。电影最后迪士尼式的结尾就如同片中拉扯出的暧昧爱情一般带给人虚假的温暖。
看来,电影见不得小说中的绝望。
难道导演觉得电影观众比小说读者脆弱吗?
尽管读完小说后,我不满意电影画蛇添足地“加料”,但电影开头的一段话还是记录一下:
“当我们读一个故事,我们身在其中。书的封面就像是房顶和四面墙壁:一个家。”
送给以书为伴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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