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要有血性地活一次,哪怕只有一次大地

这部电影,改编自同名小说,这本小说早在60年代时就曾被搬上大屏幕并得到男主角的小金人,现在这一版执导者是科恩兄弟。于是就有了三个观看角度:一曰改编自文学作品的电影,二曰翻拍自经典旧作的电影,三曰体现现世代西部片风格的电影。

这本小说的原作是女主角以第一人称回忆发生在她14岁上的一段故事,因此通读下来就有这样几个鲜明的感觉:一是女主角的叙述有明显的抽离感,作为当事人,对于父亲的死亡和自己追凶过程中的凶险,因事过境迁也因她个性使然,有种“置身世外”的态度,并不做太多的感情渲泄;

二是作者CharlesPortis通过引用当时代的重要人物,并让女主角一再表白自己的宗教观,对有色人种和对城镇地域的看法,格外强调了故事及其中角色的时代感和地域色彩。连中国杂货铺老板的猫都是以内战时南方联盟的将军命名的。

三是角色的个性刻画——这是第一人称小说中的一个trick,作者让Mattie给读者留下“务实固执勇敢直率”的印象,但是如此一来就Mattie势必不能在小说中做太多的心理活动自我分析,如此会显得太善感,而一个十四岁的女孩,无论她多聪明能干,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毕竟单纯,是非观世界观远不如现代人复杂,也不能像成人一样对别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模式做出太过深入的解析。于是全书中的人物多是白描方式通过一个十四岁女孩的观察写出(虽然是回忆,但是对这些人物印象始终是她十四岁时得到的)。而女主角的个性却是由她叙事的语气,对别人的评价和对自己行为的解释显出来。

四是常常从一些花边新闻样的细节里冒出一种冷幽默感,比如Mattie回忆说她生病期间读的那本小说是讲一个富家小姐,她不用工作,不用做家务,唯一需要心烦的事情就是不知道在一个养了很多狗的富绅和一个牧师之前应该选择谁做夫婿——当然这两个人都爱她爱得要死。然后Mattie就评论说“这理所当然引起了人们的兴趣,我看得很欢乐。记得那个女人在婚后才发现她选的那个人性格并不好。不过我忘了她究竟选了谁”。

以上这些因素集合起来,使得读小说的过程感觉非常像听一位硬朗头脑清楚具有明确那个西部时代范儿的大婶儿话当年。既是传奇,又不会像童话那么令人不可置信,她话中东一拐西一肘带出的人物和题外话,让这个传奇故事更具有真实感,也因此使得里面的人物更加鲜活。你甚至能从她的语气中听出她当年对LaBoef的少女情怀——如果你想象力够丰富的话。从这个角度来说,尽管两个版本在故事大致情节上都没做什么大的更改,但其实现在这个版本的气质是更接近于原著的。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rzgz/57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