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上期~
上面的不少赛程
你是否找到了自己的擂台?
如果没有,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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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第五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比赛时间:年1月至年4月
专业方向:广告学、新闻学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宣传主题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税收中心工作,重点突出七个方面内容:
(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举措和成效。展示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着力建设智慧税务,持续发挥税收征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减税降费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展示减税降费政策在新发展阶段以实体经济、重点行业为着力点,在激发创新活力、优化经济结构、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新业态发展、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就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税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展示税务部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税收大数据优势,通过减负担降成本、大数据聚效能、优服务增便利,持续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办税缴费效率,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
(四)税收与绿色发展。展现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中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支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通过传播节能理念、节能意识,全面落实绿色税制,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完善生态税收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低碳发展的做法及成效。
(五)国际税收发展。展现税务部门深度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强化国际税收管理,积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税收关系的新成就,凸显税收在服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建设和推进全球税收治理体系等方面的重要贡献。
(六)税收促进共同富裕。展示税务部门不断推进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发挥税收在优化收入分配、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生动展现税收促进共同富裕的新举措、新面貌、新成果。
(七)税务先进典型人物和“最美税务人”事迹。展现新时代税务干部热爱祖国,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时刻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神圣使命,积极践行中国税务精神,投身各项重大改革攻坚战,在平凡中创造业绩、在奋斗中担当作为的感人事迹。
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
年1月至年4月
作品评选时间:
年5月至年6月
作品展播时间:
年7月至年12月
参加方式
(一)参加对象。具备公益广告创作能力的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高等院校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鼓励各级税务部门与电台、电视台、高校等机构联合制作。税务系统以省为单位报送,各省税务部门参赛数量原则上每类不超过15部。各地可以跨区域合作,共同制作报送。广电系统、其他单位和个人报送数量不限。
(二)作品形式。参选公益广告作品分音频作品、视频作品两种形式,须符合《第五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创作要求》(见附件1)规定。
(三)报名方式。参加本次作品征集活动人员需认真填写活动报名表并盖章(附件2),连同作品的音视频U盘、创意脚本、设计说明一同寄到组委会进行报名,同时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其中报名表须上传一份为word版报名表,一份为盖章后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税收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品-作者名-作品名”。报名截止时间为年4月30日。
作品邮寄?
国家税务总局联系人:张路遥,联系-,传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系人:许旭,联系-,传真:-。
02“聚辟谣之力扬文明之光”公益作品征集(第一季)
比赛时间:年1月20日至5月20日
专业方向:广告学、新闻学
主办单位: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
为汇“聚辟谣之力”,弘“扬文明之光”,提高全民辟谣的意识和唱响时代强音,推进网络谣言共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聚辟谣之力扬文明之光”公益作品征集(第一季)活动即日起正式启动!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类型
本次公益作品征集的形式包含三类:
视频类
歌曲类
平面设计类
(二)内容标准
1.作品立意。作品立意新颖、准确、深刻,依法合规,具有现实警示或教育意义。
2.内容表现。运用互联网表达方式,结合辟谣信息,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贴近性。
3.传播预期。
(1)公益歌曲类辟谣作品适用于各平台、各形式传播,传唱度高,立意准确,且具有改编、二次创作价值。
(2)公益视频类辟谣作品适用于多平台传播。直击人心、受众反响好。
(3)平面设计类辟谣作品符合大众审美,紧贴时代潮流,具有实际传播价值。
4.创意创新。独辟蹊径,创意独到,能够发掘作品新思路、新视角、新观点,令人耳目一新。
二、参加方式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进行征集,以机构或个人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二)征集时间
年1月20日至5月20日
(三)征集方式
全部作品通过联合辟谣平台